这是套用名人的一句话:律师应仗人间义;记者更应仗义在人间;律师胸无正义法制受损;记者不伸张正义则推动社会昏暗,是非颠倒,美丑混淆。每一个略有文化的人,都以结识品味高、名气大、公信力强的记者为荣。
有公信力的记者,他不但能够告知你事实真相,不被误导,还能启发思考,唤起人们对正义和责任的追求。但现实中这样的记者并不多。
好的记者不但有好的文笔,出众的才华,更要有好的人品,强烈的社会责任。远一些的有邵飘萍、邹韬奋、范长江、邓拓等;当代的有李大同、卢跃刚、王克勤、胡舒立、刘万永等等;个子高矮不重要,做一个大写的人是起码的要求;职业虽不能独立,人格则完全可以独立。
学习了胡主席的“八荣八耻”语录之后,我深受鼓舞和启发,特根据我国国情和中华民族的文化价值观,在胡主席为国人树立的的荣耻观前提下为记者同仁起草中国记者“十荣十耻”,欢迎全体同仁及各界朋友修改、批评:
1、以对社会负责、对公众负责、对历史负责为荣;以为吃饭和牟利而当记者为耻;
2、以监督权力、弘扬宪政、宣传法制为荣;以吹捧专制、媚权谄官为耻;
3、以珍惜媒体声誉、珍视记者名誉为荣;以出卖良心和灵魂、充当帮凶和打手为耻;
4、以为苍生说人话、为人民鼓与呼为荣;以为官宦唱赞歌、助强凌弱为耻;
5、以说真话、揭示真相为荣;以说套话、说假话误导公众为耻;
6、以保持操守、甘贫乐道、人格独立为荣;以依附权贵、贪不义之财、把他人灾难当做牟利机会为耻;
7、以宣传法制、弘扬真理、尊重同行为荣;以不学无术、摇唇鼓舌、攻击同仁为耻;
8、以推动时代进步、抑恶扬善为荣;以黑白通吃、骗吃骗喝骗小钱、傍虎分食为耻;
9、以实事求是、发现危机、及时预报为荣;以唱赞歌、掩盖真相、粉饰太平为耻;
10、以独立思考、宏扬正义、服务公众为荣;以附庸权势、甘作工具、扯虎皮作大旗为耻。
(刘子龙,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,民主党派人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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