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深圳某楼盘“6.5折抛售”,早期(去年10月)购买了此楼盘的准业主们纷纷要求发展商退房或补偿,我不知道是为什么要求退房或补偿,是发展商承诺了不降价吗?如果承诺了,当然要退或补偿,立即执行;但据了解,并没有做这种承诺,如果没有承诺,也没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,当然就不存在退房或补偿的责任和义务,人们更应该尊重合约精神、尊重法治。
如果发展商没有责任,那是这些准业主“有病”了吗,买了贵房子?
笔者认为如果说责任,至少有人的责任比发展商大的多,请看笔者去年8月的文字《新华社转态房价进入上升通道,谁给当初相信政府真调控的百姓担责》,相比而言,造成这些准业主受误导,买入高价房,“新华社”的责任要比发展商大多了,不论时间上,还是用词上。其实房价进入上升通道已是几年前的事情,在有些地方(如深圳)已经涨了数倍的情况下,你喉舌突然冒出一个“房价正在进入 新一轮的上升通道”,对当初信你调控的百姓给了崩溃前的猛烈一击,去偏僻的地方高价抢了超过自己承受能力的房子。
而且相信当时的忽悠不仅仅“新华社”一个出处,笔者一直对这个最大的“周老虎”有观察,在房价暴涨前(2005-2006年前后),“喉舌”们,天天喊“调控”,让需要房子的百姓信心十足等“调控”,结果越调越高。……
去年8月,房价大跌前,这些部门又发出“如此怪异”的文字?谁是祸首应该很清楚了吧。
但普通百姓是不敢惹这些祸首的,所以只能拿发展商出气,当然,这样就破坏了法制。
造成了社会损失的无需担责,不说赔偿,甚至连一个道歉都没有,这就是诸多社会制度造成的潜规则之一,中国有这些潜规则存在,有这些凌驾于法律和道德的东西存在(“政治挂帅”——中国重量级潜规则生产机[注:李铁解读]),讲“依法治国”就纯属满嘴喷粪!
这仅仅是一个例子,笔者曾经粗略估算过,我们的部门们,恶搞造成的社会损失,至少达到财政收入的2至3倍,而且人们都习以为常了,如果仔细算下都要酌情赔的话,国库早都烂的不像样了。
财政不赔,可以赖掉这笔帐,但这损失总要有人买单,买单的当然是社会和百姓,这也是我们发展了那么多年,大多百姓“幸福指数”还是远远被其他国家抛离的一个原因。你可以想象,如果没有这些,少些扭曲,以中国百姓的勤劳和聪明,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,中国人民的整体富裕程度不会比台湾、香港、欧洲差多少,甚至有可能超越。如果再少些腐败等造成的社会低效对发展复利般的盘剥,中国百姓一定幸福的大发了,我们的国家也必将成为先进的国家之一,人民真正富裕的国家,人民可以公平、轻松的分享高效社会所产生的硕大果实的国家。 想到这,笔者眼泪都快掉下来了,,,同时也痛恨维护“狗圈子”者的可恶。
咱不期待党能解决其他更多的事情,只希望总书记从理论上给咱解释一下在现在的制度下,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?如果你连理论上的解决方法都没有,就别再给俺乱吹嘘了。更别给俺说“依法治国”了,眼中看着种种腐败、忽悠和造假,耳朵里听到“依法治国”,更加是一件折磨人的事情。
恭请各位想一想是不是这回事,加上此前其他许许多多的揭示,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一分钟都不能再等待了,真的!(揭示大“周老虎”系列文字,来自:老百姓帮老百姓网)
|